党团工作

    党团工作

    服装系党务公开制度

    发布者: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服装系  时间:2018-12-08  浏览:

    根据《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阳光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为了更好地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按照矿党委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确立“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相互促进”的五项基本原则,把坚持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精品队组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程序

    (一)公开内容: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职工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在规定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开。

    1、支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2、支部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

    3、支部阶段工作计划、目标及完成情况;

    4、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通报;

    5、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6、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名单及监督电话;

    7、近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8、党费收缴情况;

    9、经费使用情况;

    10、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11、拟定的党员发展对象和拟接收的预备党员公示;

    12、拟表彰的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决定;

    1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14、干部考核情况。

    (二)公开形式: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确立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的有关会议、文件、党员活动等形式公开,适宜在党外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形式进行公开,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行之有效的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四)公开的程序:按照“审核—预公开—公开—再次公开”的程序,由党总支集体审核公开内容,特别重大的事项报院党委审核把关。坚持落实预公开制度,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后再进行公开。对经过审核的公开内容按照规范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对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对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受理,及时调查核实,及时予以反馈,对于重大事项和复杂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使之更加完善,必要时再公开。

    三、组织领导

    (一)实行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团各负其责,党员群众积极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

    (二)成立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四、工作要求

    一是主要领导责任制。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督查考核,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是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责任,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把党务公开工作列为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监督考核措施。

    三是明确目标。要努力做到“三规范”,达到“二满意”,即党务公开“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达到“党员满意,群众满意”。按照“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不仅要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更要注重落实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正常化。

    四是整体推进。紧紧抓住党务公开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突破,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韩涛 杨晓华

    副组长:李晓云叶根洋刘心宽

    成 员:各支委,党小组组长